108學年下學期3/31校內英檢注意事項
1. 考試日期: 2020 年 3 月 31 日 下午 6 時 20 分 準時開始
2. 考試時間: 約 70 分鐘
3. 考試流程:
18:20--- 考試開始 ( 請同學準時到場,逾時不得入場 )
18:20-18:30--- 發放題本及答題說明
18:30-19:40--- 施測 ( 聽力 + 閱讀 )
19:40--- 統一收題本 , 監試人員清點無誤後考生方可離場
4. 試場地點:
第一醫學大樓三樓語言教室 (一)(二)(三)(四)、工學大樓三樓E0301、E0302、E0306、E0307
5. 攜帶證件:
學生證及另一張有照片證件 (ex: 身份證或健保卡 ) , 缺一不可
6. 其他注意事項:
a.本次考試實施『 依座位表入座 』,請考生 詳記個人確切教室與座位並提前至考場就位準備。
b.考試只能攜帶 2B 鉛筆、橡皮擦、證件,其他物品一律不可帶到座位上。
c.手機關機並放入包包,包包一律置於教室前,考試中使用手機者一律以考試作弊處理。
d.監試人員清點無誤後考生方可離場。
考生須知
一、考試進行前
• 測驗當天請務必攜帶之物品為: 學生證、有照片證件 ( 身分證 or 健保卡 ) 、 2B 鉛筆、橡皮擦 。
• 測驗時間 / 考場:依『校內英檢考試流程』所載為準,應試者不得要求更改測驗時間及考場。
• 請於測驗開始前 10 分鐘到達應試教室。測驗時間 ( 含基本資料填寫 ) 開始後即不得入場。 進入試場前請先查看試場門口之座位表 ,並按座位表就座。
• 進入試場前, 請將行動電話或手錶等各類電子用品關機,不得發出聲響 ,否則以違規論,成績不予計分。
• 非應試用品不得攜帶入試場內,測驗期間須遵守監試人員之指示及規定位置放置,否則以違規論,並取消應試資格,不得進入試場。 行動電話一律不得帶到座位。
二、考試進行中
• 測驗時間約70分鐘,中間不休息。 未經許可,不可中途離場或交卷,違者不予計分。
• 考生就座後,須將 學生證 及 有照片證件 放於靠近走道之桌角,以備監考人員查驗。
• 測驗分兩部份 ( 聽力與閱讀 ) ,每部份分別依規定時間作答;每部份在規定時間內無論作答完畢與否,不可翻閱或作答另一部份。
• 測驗時不得於試題本上抄寫題目、劃線或作任何記號,否則成績將不予計分。
三、考試結束後
測驗結束時應立即停筆,在原位靜候監試人員收卷、清點全部試題本及答案卡,宣佈離場後始可離開。宣佈離場前,不得再有提筆之動作,否則以違規論,成績不予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