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英文及英文閱讀與寫作免修規定
免修大一「基礎英文」及大二「英文閱讀與寫作」課程英檢成績標準
測驗類別 |
多 益 TOEIC |
托 福 TOEFL |
全民英檢 GEPT |
國際英語測驗 IELTS |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
領思 Linguaskill |
其他國際通用之英檢能力測驗 |
免修「基礎英文」課程 2學分 |
750 |
網路iBT:71 紙筆ITP:527 |
中高級 初試 |
5.5 | 250 | 165 |
※須自備考試相關文件 |
免修「基礎英文」課程 4學分 |
850 |
網路iBT:90 紙筆ITP:550 |
中高級 複試 |
6.0 | 310 | 172 | |
免修「英文閱讀與寫作」課程 2學分 |
寫作:170 |
網路iBT |
中高級 複試 |
寫作:6.0 | 寫作:B | 寫作:172 |
※凡提出申請免修「基礎英文」學分之大一學生(或轉學生)其英檢成績必須為入學當學年該學期開學日前兩年內考試成績。申請免修「英文閱讀與寫作」學分之大二學生其英檢成績必須為大二當學年該學期開學日前兩年內考試成績。申請免修者須先至校務資訊系統英檢成績登錄,然後再攜帶英檢考試成績正本及影本一份至語文中心辦公室辦理。英檢成績達免修標準者,大一上下學期及大二寫作課當學期均可申請(重補修則不得申請),免修之申請期間為該學期開學前三週至開學後第一週辦理。
※此辦法適用於111學年度後入學之新生(學號B11開頭以後)
(經110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111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